计算机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9-22     浏览量: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提升办学水平,特制定我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长:胡瑞敏

副组长:沃闻达、彭智勇

成员:胡俊英、吴红波、王丽娜、应时、彭正明

秘 书:刘丹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我院2017年接收硕士推免生总数120人左右(含接收校内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约为80人,专业学位推免生约为40人,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017年学院还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接收若干名直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占用2017年学院博士招生名额。

专业目录参见武汉大学2017年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成绩优异者可接收为直博生),本科就读高水平大学或者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所有符合条件报考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的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均须进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接收推免生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即日起,学院可接受报名咨询,咨询电话:027-68775531,邮箱:liudan@whu.edu.cn。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培养单位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若考生放弃志愿,学院可补充合格生源。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培养单位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根据接受复试考生情况安排多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方式见“复试通知”(推免服务系统)。

4.待录取通知

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

注意: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五、接收推免生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综合面试由学院组织的面试小组对考生逐个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3-4名老师组成,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院采取灵活、多样化的面试形式以方便考生。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公布接收推免生计划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获得2016年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优秀夏令营营员证书的考生,如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免复试录取,但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八、附则

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由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学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