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本科课程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以课堂为中心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计算机学院制定以下本科课程助教工作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培训上岗、定期考核、按劳付酬。
二、岗位设置
1.助教岗位设置范围:本科大类平台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核心课程。重点遴选一流本科专业、卓越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专业中开设的有关课程,助教生源充足时专业选修课也可设置助教岗位。
2.助教岗位设置条件:学生人数25-50人可配备1名助教,学生人数50人以上可配备2名助教,100人以上可配备3名助教。
3.助教岗位定岗流程: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每学期的教学安排和课头设定人数,列出助教岗位的设置需求,报教学副院长审定。每学期学生选课结束之后,根据学生实际选课情况,最终确定各课程助教岗位数。
三、岗位职责
助教是协助主讲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一个辅助性工作岗位。该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主讲教师共同完成习题课、答疑、批改作业、实验报告、评阅平时考试和期中考试试卷、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辅导实验课、实习,每周工作量不少于12学时。
2.主讲教师上课时随堂听课,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听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因事不能随堂听课的,应征得主讲教师的批准,随堂听课时数不少于本课程课时数的2/3。
3. 学习、了解学校和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规章制度。每学期末或课堂教学结束后要做出学习、工作总结和教学质量分析。
4.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注意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及建议,并向主讲老师反馈,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5.积极参与学生管理,注意收集学生的课堂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并向主讲老师和辅导员反馈,促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管理。
6.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与课程、教学、学习过程管理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注意:该岗位不能代替主讲教师的基本教学活动,也不能进行课程主讲活动。
四、岗位申请及聘任
1.根据每学期的助教岗位设置总量,由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向全校发布助教岗位招聘启事,时间安排在学生第一轮选课结束之后的一周内。
2.助教岗位申请对象包括全日制在校在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的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其它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系统学习过申请课程并获得85分以上成绩);学院教师。担任助教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
3. 本科生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在学院网上公布助教应聘岗位。助教岗位申请人需在开学第一周填写《助教岗位申请表》,经主讲教师、课程群(课程组)负责人或课程组助教招聘组考查同意,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交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4.申请人不得同时承担两门课程及以上的助教岗位。助教岗位的聘期为一学期。
五、岗位培训
各课程组和主讲教师负责对已录用的助教开展具体业务培训和课程培训,包括助教岗位职责、课程教学大纲和进度安排、教学讨论、中期考试和平时作业的给分标准、课堂管理、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仪器使用规范等。业务培训和课程培训应在开学后的两周内完成。
六、岗位管理及考核
1.助教的考核由主讲教师评价、助教自评和学生评价三部分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课程组、学院督导组对主讲教师及其助教的履职活动有权进行抽查并做出评价。
2.学院结合主讲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意见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主讲教师及学生的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价为合格者具有申报优秀助教的资格。申报优秀助教时,由申请人提供助教期间相关工作成果,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定。优秀助教不超过全部助教的20%。硕士研究生(学硕和专硕)助教成绩评定为合格及以上者,可以冲抵学分。
3.评价结果为优秀者,以后优先录用助教且根据不同类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1)院内教师担任助教的按助教工作量的50%发放奖励工作量;
2)师资博士后、博硕士研究生以及高年级本科生按课程劳酬的50%发放奖励劳酬。
4.评价结果为合格者,根据不同类别发放课程劳酬或计算工作量:
1)院内教师担任助教的按主讲教师教学工作量的25%进行计算;
2)师资博士后、博硕士研究生以及高年级本科生按当年助教招募通知中的岗位津贴标准发放课程劳酬。
5.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劳酬。
对于不认真履行助教职责的课程助教,主讲教师有权中止其助教工作。教指委具有视情节取消考核不合格者申请助教岗位资格的权力。
6.学生助教的岗位津贴每学期结束后发放,院内教师助教工作量根据《计算机学院教师年度考核与绩效发放办法》折算成绩效发放。
计算机学院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