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9     浏览量:

各研究生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我院研究生先进典型,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院将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 评选对象

计算机学院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 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按参评基数的20%评选;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校共评选50名(我院可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0-2021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2020-2021学年度获得以下奖学金任意一项可优先考虑: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二等及以上优秀学业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2、 2020-2021学年度获得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报。11月9日—12日,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在“智慧研工”系统中“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后,随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班班长,班长收集后于11月12日17:00之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二)学院评审。11月15日—16日,学院将申报者情况汇总后参照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排名及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优秀研究生的推荐名单;在优秀研究生标兵申报者中择优确定优秀研究生标兵的推荐名单。

(三)学院公示。11月16—18日,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院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学院于11月19日将我院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计算机学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