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量:

各毕业生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学院决定在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实践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计算机学院“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工作按个人申请、班级评审组民主评议、研究生党总支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成立班级评审组。各班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三人,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二)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2),申请表、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证明等)于3月24日之前提交到各班评审小组,博士申请者材料直接提交到辅导员潘艳老师办公室(B408),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

(三)评审小组民主评议。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推荐人选个人材料以及《计算机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3月29日之前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四)学院初评。4月2日之前召开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会议,对参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学校审定。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控制推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5%,请评审小组做好统票和排序。

(二)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三)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各毕业班评审组于3月29日下午2:00-5:00将本班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 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事迹材料说明

附件3:计算机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docx

附件3: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