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聘任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量:

全院各部门:

因学院干部调整,目前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岗位空缺,根据人工智能研究所的工作需要,学院决定在院内选拔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决定成立干部聘任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黄治国 黄传河

成 员:吴红波 胡俊英 杨晓岚 杜建伟 李 兵 杜 博 刘树波

2、工作小组

组 长:胡俊英 李 兵

成 员:陈 畅 潘志宏

二、岗位及职数

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 2人

三、聘任方式

主要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进行聘任。

四、推荐对象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研究所在岗专职教师。

五、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要求: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尊师爱生,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业务要求:具有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能力,有带领研究团队的相关经验,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履行岗位职责——《计算机学院研究所副所长岗位职责一览表》(见附件1)。

3、健康要求:身心健康。

4、学历要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5、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6周岁。

6、考核要求:近三年年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六、聘任程序

1、民主推荐(11月6前)。进行民主推荐,并填写《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所副所长岗位民主推荐表》。

2、确定考察对象和组织考察(11月13日前)。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按不大于1:2的比例产生考察对象。学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考察范围为院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等。

3、确定拟任人选(11月20日前)。学院召开党委会,结合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并院内公示,公示期5天。

4、正式任命。

七、相关要求

新提任研究所副所长岗位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过学院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任。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研究所副所长岗位职责一览表.xlsx

特此通知。

计算机学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