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0年下半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2020年下半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量:

计算机学院2020半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

计算机学院2020年下半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在2020年11月份进行。为了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使每位学生能按时顺利答辩,现将本学期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

1、确定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需具备三个条件:(1)已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参加答辩;(2)修满培养方案要求学分;(3)学费交清。答辩学生名单确定后,学生将论文电子版发给导师审核,每篇论文的命名方式为计算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doc",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举例:计算机+2015212160001+张三+大数据环境下的****分析及研究.doc)

2、导师审核论文命名方式、排版、结构、内容及篇幅等,若同意该论文参加答辩,导师在确认是定稿论文后给学生回复“同意答辩并转发研究生办公室查重”,并由导师将定稿论文转发至学院指定的检测邮箱:jsjxy126@126.com进行重复率检测(对学生本人发来的检测论文不予检测)。若不同意该论文答辩,导师给学生回复“不同意答辩”,并告之原因。

请导师注意:因研究生院规定每人论文只检测一次,若因误发论文版本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责任由导师负责,研究生办公室不再补测,需推迟半年才能再进入答辩程序。

请学生注意:接到导师回复“同意答辩并转发研究生办公室查重”通知后申请加入计算机工硕答辩联络群,群号:921223743,加群时务必备注学号、姓名、导师并在群内实名!

(二)第二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0日

研究生办公室对导师发到检测邮箱的论文进行整理、重复率检测及检测结果登记。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5日

完成论文评阅。评阅完成后,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添加评阅委员和评阅成绩。

(四)第四阶段:2020年11月18日

对所有论文检测、评阅合格的学生,由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最终答辩资格审核,即再次确认修满规定学分、学费交清、论文评阅完成。资格审核结束后,研究生办公室将于11月18日公布最终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此结果将同时抄送给各位导师。

  1. 第五阶段: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4日

    由学院各系统一安排论文答辩。具体安排及流程将在群里通知

    二、有关要求

    根据学校规定,答辩前需使用由中国知网开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检测,论文应为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word版),学院对每人论文只检测一次,如重复率<30%且全文字数不少于30000字(以中国知网检测系统自动测算的结果为准),字数和重复率条件需同时满足则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否则属资格审核不合格,至少推迟半年才能再进入答辩程序。

    2020年11月15日前仍欠学费的学生,属于未注册完成学生,无法安排参加本次答辩。

    三、学生答辩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答辩的各位学生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答辩前须检验学生证件。如发现代替答辩的,将取消答辩资格。

    (二)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提交学位申请并督促导师进系统审核,由导师添加答辩委员和答辩成绩、评阅委员和评阅成绩,最后导师审核状态成为“是”方可证明审核通过

    (三)所有学生在参加完答辩后,需将下表中所有资料于11月30日17:00之前交到研究生办公室B408专人审核合格后方可离开。

    (四)具体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如下:

    认真填写档案袋封面的各项信息,仔细检查档案袋内各项资料是否填写完整无误,将整理好的各项文本装入档案袋。

序号

名称

份数

备注

1

学位申请书

1

“答辩材料”已含(交时按页次整理好)

2

入学登记表

2

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非全日制培养”中下载“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可打印,填写正确时间,需贴照片)

3

毕业登记表

3

“答辩材料”已含(需贴照片,本人、导师签名)

4

开题报告

1

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非全日制培养”中下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双面打印,胶粘装订,填写正确时间,本人、导师签名)

5

毕业论文

1

答辩完成后修改定稿,需签字,提交图书馆

6

照片

2

与研究生系统提交的毕业照片同一版小两寸(45mm×30mm)蓝底照片,背后写姓名学号(若不标准,可自己剪裁)

备注:受疫情影响以上答辩工作安排的时间或相关事项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研究生办所发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