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浏览量:

各毕业生班级: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引导全校研究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学院决定在2019届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研究生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均达到B及以上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上述第(6)条的基础上,将条件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自愿到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列明的国家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计算机学院“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推荐工作按个人申请、班级评审组民主评议、研究生党总支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成立班级评审组。各班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不少于三人,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2.个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要求见附件2),申请表、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证明等)于4月24日之前提交到各班评审小组,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将推荐人选个人材料以及《计算机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4月29日之前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4.学院初评。4月30日由学院研究生第一党总支和第二党总支分别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参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学院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审定。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

四、工作要求

1.控制推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班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请评审小组做好统票和排序。

2.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3.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各毕业班评审组于4月29日下午2:00-5:00将本班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联系人如下:

2019届博士毕业生:潘艳 计算机学院B408;

2016级全日制学硕:于雅梦 计算机学院B407;

2017级全日制专硕:程晓婷 计算机学院B408;

2017级非全日制专硕:陈晨 计算机学院A410。

附件1: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 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事迹材料说明

附件3:计算机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武汉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个人事迹材料说明.docx

附件3:计算机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