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5-15     浏览量: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和《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厅〔2018〕12 号),以及《关于做好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计算机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黄治国

副组长:李宗鹏、胡俊英

成 员:吴红波、杜建伟、李 兵、杜 博、刘树波

秘 书:黄 磊

负责制定“计算机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组织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上线考生

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外语分数线为30分,总分分数线为110分。我院共4名考生上线,进入复试环节。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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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要求

(一)报到

报到时间为5月23日(周四)上午8:10- 8:30,考生到武汉大学工学部计算机学院四楼B407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请自备现金)。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考试》(编程能力上机测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

1.《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3日上午8:30-10:30,具体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请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面试时间为5月23日(周四)上午10:30,具体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四)成绩核算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考试×0.4+英语口语×0.2+综合面试×0.4

2.总评成绩=(初试总分÷4)×0.6+复试综合成绩×0.4

3.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

体检

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类别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硕和全日制专硕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学院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 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 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六、信息公开

“计算机学院2019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5536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112

计算机学院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