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公布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人员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公布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量:

为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瑞敏、沃闻达

副组长:彭智勇、彭正明

成 员:吴红波、胡俊英、王丽娜、应 时

秘 书:程 媛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二、资格审查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时间:2016年元月16日,地点: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B202室(继续教育办公室)。

2.资格审查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需提交《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我院将指派专人负责,从严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在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行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三、复试工作要求

1.录取限额、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计算机学院2015年工程硕士录取限额为295人。

参加工程硕士复试考生,GCT单科成绩不得低于20分;有学士学位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86分,无学士学位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96分。

2.复试内容

复试重在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分为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3.复试时间

(1)专业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届时见学院通知。

计算机技术综合:参考书目:《计算机组成与结构》,作者:王爱英,清华大学出版社。《计算机软件技术基础》(第三版)的计算机基础部分,作者:沈被娜,清华大学出版社;

电子与通信工程综合:必考内容为:计算机组成原理,参考书目为《计算机组成原理》,李文兵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选考内容为:电子技术基础,参考书目:《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简明教程》,余孟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或数据结构,参考书目:《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等编,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版。

(2)综合面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下午14:00,具体地点1月17日中午见学院通知。

4.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及格。复试小组要做好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成绩及录取意见等。

5.复试费用

100元/人,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

2.复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及格才能录取。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3.初试、复试加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1.3×0.7+复试成绩×0.3

4.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加权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限额内依次录取。

5.名单上报

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形成《初录名单上报表》(书面文档和EXCEL、DBF电子表格各一份)于2015年1月25日下午5:00前上报研究生院。复试相关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本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68775090

计算机学院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