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职工:
根据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和学校惯例,我校教职工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2015年度的“六一”慰问费的审核发放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及对象
1、独生子女年龄在14周岁以内(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由学校计发工资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可享受独生子女“六一”慰问费。
2、下列人员不享受教职工独生子女“六一”慰问费
⑴ 未办独生子女证或未交独生子女档案的教职工;
⑵ 福利费不在学校的独立核算单位的教职工;
⑶ 2015年调出人员。
二、发放金额
单职工15元,双职工30元。
三、发放办法及注意事项
1、发放名单由学院及职能部门等二级单位统一填报,双职工由女方所在单位填报。
2、慰问费将于5月13日发放至教职工的工资卡中,其项目金额为一笔单独的15元或30元。5月13日之后可到工资卡所属银行查询。
3、如有疑问,请咨询校计生办,电话:68779212,68771321。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