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9-1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王丽娜;

副组长:吴红波;

成员:赵健,余琍,陈端直,王恒。

二、基本工作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推免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推荐、接收免试研究生。

(二)择优选拔原则:学院在尊重学生个人志愿的基础上,坚持以知识能力素养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为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

(三)信息公开原则: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含实施细则、初选名单等),经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认可后在学院网站和毕业生年级小班公布,其中确定初选名单公示不少于7天。

三、推免名额分配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按以下类别和要求进行分配:包括戴帽推免指标、直接推免指标和一般推免指标。直接推免指标将从学校下达的总指标中列出,并分摊至各专业。

(一)戴帽推免。学校根据学生竞赛获奖、科研等情况带帽下达推免名额指标。

(二)直接推免。

直接推免指标将从学校下达的总指标中列出,并分摊至各专业,总数不超过当年学校下达给学院推免总指标的10%(不含学校戴帽下达指标)。未使用完的指标将收回,经工作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直接推免报名候选人超出指标数的,将以同专业学生按照一般推免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给予推免指标。

(三)一般推免。指根据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推免候选人。一般推免的名额,以当年学院推免总指标为基数,减去当年学院直接推免的人数,总数一般为当年学院推免总指标的90%。

一般推免的名额,按当年学院各专业实际毕业生人数比例划分至各专业。某专业报名总人数不足分配指标数时,学院在该专业未报名同学中补充征集志愿一次,若仍不满,则将未满足指标收回学院,经工作小组讨论后重新分配。

对符合申请直接推免指标的学生在申请推免指标时,需同时报名一般推免和直接推免,学院先按照一般推免程序确定推免候选人,若综合成绩排名不在一般推免指标内,将参加直接推免排名。

四、推免生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计算机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2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

(七)成绩优秀,修满大学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含计算机导论,信安安全专业含网络安全)、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及不及格重考现象。学院按课程成绩占90%、科研活动等占10%的原则制定学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见附件1)。

(八)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全国重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与学习年限等条件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九)符合以上(一)至(七)项条件,且满足下列两种情况之一者,可申请直接推免。

1、以第一作者发表CCF专业委员会指定A类国际会议及期刊。文章可为单独作者,或合作导师必须为计算机学院教师,发表文章作者单位应为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2、全国大学生数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ACM程序设计大赛亚洲赛区金奖、全国计算机仿真大赛一等奖、全国电子设计大赛信息安全邀请赛一等奖、全国信息安全大赛一等奖、全国物联网设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五、推免程序

(一)学院发布推免工作通知。

(二)毕业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写《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推申请表》(附件3);学院工作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审查报名者资格,并公布符合资格的报名者名单。

(三)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计算申请人的综合成绩,根据排名先后确定建议推免学生名单。建议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在学院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推免生工作小组反映情况。学院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学校下达指标和要求最终确定推免候选人名单。

(五)院教学办公室组织推免候选人做好上网志愿填报工作,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备案,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六、推免工作要求

(一)本办法适用于申请推免的我院所有学生。

(二)从其他途径或单位申请推免指标的需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和公示。

(三)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校纪校规,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按期完成学业;违者将取消其推免研究生资格。

(四)获得推免指标的学生,不予办理出国和就业手续。

(五)对在推免生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学籍或纪律处分。

(六)对于推免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七、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计算机学院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附件2: 《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计算机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推申请表》

附件4:《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专业方向意向选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