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浏览量:

全院本科生: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综合表现较好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09〕28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两等:甲等每生每年3000元,乙等每生每年2500元。

计算机学院2015—2016年度共有国家助学金名额328个,其中甲等302个、乙等26个。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

四、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流程

1、10月16日下午17:00,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党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助学金评审小组,并报各年级辅导员审批后在年级内公示,对于评审小组成员有异议可向年级辅导员提出并审议。

2、10月19日下午17:00前,所有申请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将纸质版申请表递交到班评审小组。

3、10月20日—10月21日下午17:00前,各评审小组初评,填写《武汉大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见附件)后,提交评审材料报年级辅导员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院。

4、10月21日—10月26日上午12:00前,学院公示。

5、10月26日,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五、注意事项

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直接划入学生的中国银行账户。由于受助学生人数较多,为避免错误,请同学们认真填写中国银行账号。

特此通知

计算机学院

2015年10月16日

武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学院

学号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中国银行账号

是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现有何勤工助学岗位

是否欠学费

现有何种补助

补助金额

家庭

经济

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数

家庭月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

主要成员

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在校表现情况

平均成绩

注:老生填写上一学年度成绩,新生填写高考成绩

综合排名

担任职务

曾获何种奖励

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申请等级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同意申请等级

审核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