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量:


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工字〔2018〕36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等文件以及相关会议摘要精神,计算机学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计算机学院2023级、2022级、2021级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在纪律处分期。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CS易办系统中,计算机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评价分数为良好及以上(70分及以上)。

7.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率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在纪律处分期。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学年度获得丙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评选学年度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五、名额分配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各年级分配名额如下表所示:

年级

专业名称

甲等

乙等

丙等

2021

2021计卓

1

3

4

2021

2021级AI

3

5

8

2021

2021级软卓

1

3

5

2021

2021级计科

11

23

34

2021

2021级计弘

6

19

39

2021

2021级软工

13

25

38

2022

2022软件工程专业

11

22

33

2022

2022计算机科学专业

10

21

31

2022

2022特软班

1

2

5

2022

2022弘毅

3

8

16

2022

2022计卓班

1

3

4

2022

2022人工智能专业

3

5

8

2023

2023级软件工程

9

17

26

2023

2023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工程

3

6

9

2023

2023级人工智能

4

7

11

2023

202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24

36

2023

2023级计算机弘毅班

2

5

11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根据学校比例要求,先进班集体评选数量为6个,每个年级2个,先进班集体标兵择优推荐。

(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各年级分配名额如下表所示:

年级

专业名称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

2021

2021计卓

3

5

2021

2021级AI

5

11

2021

2021级软卓

3

6

2021

2021级计科

23

45

2021

2021级计弘

13

30

2021

2021级软工

25

51

2022

2022软件工程专业

22

44

2022

2022计算机科学专业

21

41

2022

2022特软班

3

5

2022

2022弘毅

5

13

2022

2022计卓班

3

5

2022

2022人工智能专业

5

11

2023

2023级软件工程

18

34

2023

2023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工程

6

12

2023

2023级人工智能

7

15

2023

202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

48

2023

2023级计算机弘毅班

4

8

 

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学院择优上报3名,由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六、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在“智慧珞珈-本科生综测”中申请,经辅导员、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

学院将于2024年9月30日中午12点前公示初选名单。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在10月1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报名表见附件1,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并填写《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

由学院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班级,填写《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准备详尽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审批。

评选期间,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报送计算机学院B403,联系电话:027-68775501。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