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进一步发挥科研实验室的科研育人、环境育人、文化育人作用,提升研究生安全责任意识和文明创建积极性,同时为广大研究生提供服务师生和锻炼自我的机会,根据《武汉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启动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的选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科研实验室范围
本通知适用的科研实验室是指物理空间在计算机学院大楼和工程中心的有我院研究生在其中从事日常学习科研工作的实验室。
二、岗位职责
我院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纳入研究生干部管理,协助实验室主管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向实验室全体同学、主管教师和院研究生会汇报工作,岗位职责如下:
1. 安全宣传员: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 义务消防员:熟悉掌握灭火器的使用,了解火情报警方法及疏散逃生路线等,遇紧急情况时协助组织本室人员疏散。
3. 卫生监督员:安排实验室学生进行安全清洁值班,监督和推进日常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清洁工作;参与日常安全巡查、卫生检查抽查等工作。
4. 文明创建员:负责实验室文化建设、团队建设及文明实验室的申报工作,鼓励实验室内营造适宜学习和科研的工作环境,比如通过张贴挂饰、摆放盆栽、开展集体文化活动等凝聚集体、展现风采。
三、选拔条件
参照《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七条所述担任研究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四、选任程序
1. 研究生所在实验室学生管理员须经本人自荐、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产生。
2. 每位申请人需填写《计算机学院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11月18日17: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办公室(计算机学院B4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csyjsh2023@163.com。
3.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任人选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任职,并报送院研究生会备案。
4. 每位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需登录“CS易办”系统填报任职信息,首届任期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
5. 除首届外,每届任期一般为一年,换届集中于每年6月进行;届满前因特殊原因需要换任的,须经实验室主管教师严格把关,并报送院研究生会备案。
五、管理考核
1. 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应定期参与相关培训及安全卫生检查、巡查工作,牵头负责文明实验室创建。
2. 学院对各科研实验室的考核情况纳入对实验室学生管理员的工作考核之中,由院研究生会负责组织实施,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实地考核,针对实验室内安全设置、卫生状况、科研氛围等综合考量。
3. 科研实验室学生管理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任职信息及考核结果将在“CS易办”系统中如实记录,获评“文明实验室”的实验室学生管理员可获学院通报表扬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