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3年博士生入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学院2023年博士生入学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4-29     浏览量: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现制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配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

学院成立2023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杜  博、边金鸾

副组长:程大钊、高卫松

员:杨晓岚、宋  琼

统筹安排综合考核录取、后勤保障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博士入学综合考核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博士生招生计划为96人(学术学位70人,专业学位26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10人,直博生4人,专项生7人,综合考核招生计划为75人。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与名称

总计划

直博、硕博连读、专项生人数

综合考核计划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7

6

31

083500软件工程

8

3

5

085400电子信息(全日制)

18

3

15

085400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8

7

1

990200人工智能

25

2

23

最终计划以研究生院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核

我院根据考生的第三方外语测试成绩(如四级成绩、六级成绩、雅思、托福、GRE等),或能反映外语水平的论文、著作等客观材料进行考察,2023年外语综合水平考核结果已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公布。

四、候选人资格确定

我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根据考生学术素养和学术背景成果两部分打分,按照总评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总评成绩 =学术背景*50% + 学术素养*50%

学术背景成果根据考生教育背景、工作及实习经历、研究成果、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评价。学术素养根据考生科研能力和科研计划以及培养潜力进行综合评价。

学术素养和学术背景成果满分均为100分。

五、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考生需于511日(周四)上午8:30-10:00到武汉大学工学部计算机学院大楼四楼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地点见“WHUCS2023博士招生群:668502359”通知),具体如下:

1. 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面上);

2. 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正面为毕业证,反面为学位证);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印件(复印在一页纸上,正面为学位证,反面为认证书);

3. 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以上1-3项按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进行装订后提交。

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和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创新潜质三个方面。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为线下考核。

笔试部分包括计算机学科基础知识、综合运用以及学科的前沿问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

面试由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考生须提交本人的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要求将报告做成8分钟左右的PPT。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等。同时考查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质。

综合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外语水平占20%,学术素养占40% ,创新潜质占40%。即:综合考核成绩 = 外语水平*20% + 学术素养*40% + 创新潜质*40%

2.考核安排

1)笔试:511日(周四)上午10:1511:00

2)综合面试:511日(周四)下午,具体安排将在“WHUCS2023博士招生群”中通知。

七、拟录取方式

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我院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将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展调剂复试,接收院内候选人调剂。具体见我院调剂公告。

九、联系方式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68775536

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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