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2     浏览量: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计算机学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计算机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

1.9月13日-15日,学院筹备阶段。打印各年级所有学生成绩。

2.9月13日-15日,成立由学生干部、党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和年级评审小组。各班召开班会,民主投票产生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年级评审小组由年级学生会主席团、各班评审小组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成员经各年级辅导员审批后在年级内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成立评审小组。

3.9月16日18:00前,个人自评,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材料。

4.9月16日-19日18:00前,班级评审小组初评并复核。

5. 9月19日-21日18:00前,年级评审小组复评并提交评审结果和评审材料报年级辅导员审核。

6.9月21日-23日中午12:00,辅导员审核并在年级内部公示综合排名结果2天。

7.9月23日-26日,处理公示意见并确定最终排名。

三、注意事项:

1. 综合素质测评详见《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

2.提交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

(2)各评审小组评审记录。

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综合测评表.pdf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2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