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武汉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武大学字〔2017〕31号)、《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武大本字〔2018〕21号)、《武汉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武大后字〔2012〕2号)和《武汉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武大本字〔2015〕11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本科生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本科生短时间不能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参加教学活动、不能按照学院要求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因各种原因当日无法在本人寝室过夜者,均须在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办理请假审批手续。
第三条 本科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须事先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和材料,经批准后可以暂缓注册,在校本科生申请暂缓注册不得超过两周。
第四条 本科生在完成既定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因实习实践、课题研究、学术会议、到就业单位自主实习、与用人单位就业洽谈等需要离校者,须征得家长同意后,在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提前完成申请审批。
第五条 根据武汉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校内集体宿舍居住或规律性不在宿舍居住,须学生与家长(属)来校当面提出申请,须提供佐证材料,且保证有家长陪读和监护,在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完成审批备案。
第六条 本科生到国(境)外参加国际会议、学术研究、联合培养、公派留学、自费留学、短期培训、出国交流等,须提前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外事管理系统中根据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流程审核。其中线上参加国(境)外国际会议的,须提前在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完成备案。
第七条 本科生因各种原因需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手续者,均须按学校规定在信息门户本科生休学申请/保留学籍申请系统进行填报,在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完成备案。
第八条 本科生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如下:
(一)因事请假,请假两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两天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二)因病请假应上传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一周以内的,由辅导员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三)请假超过两周的,另需按本科生院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请假超过一个月或者累计一个月的,需要办理休学手续(出国相关情况遵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
(五)请假期满,应当及时向学院批假人销假。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九条 本科生应当根据本办法办理审批备案相关手续而未办理者,或离校、请假、备案期满未及时找辅导员销假、续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向学校呈报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办法经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由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解释、修改并监督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请假操作指南
请假操作指南
本科生应根据不同的请假事由,在对应的信息平台进行申请,并根据不同请假类型填写、上传相关材料上报审核,经本人签字确认、家长(属)签字、通报班级导师后,上传平台等待审批后生效。相关信息平台填写材料清单如下:
请假类型 | 填写材料 | 操作平台 |
事假 | ① 《本科生请假审批表》 ② 《家长(属)知情同意书》 | 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 |
病假 | ① 《本科生请假审批表》 ② 《家长(属)知情同意书》 ③ 医院证明(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院证明) | 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 |
暂缓注册 | ① 《本科生请假审批表》 ② 《家长(属)知情同意书》 | 学校信息门户→应用中心→本科教务管理系统 |
实践实习 | ① 《本科生参加校外实习实践科研活动审批表》 ② 《本科生校外实习科研活动承诺书》 ③ 《家长(属)知情同意书》 | 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 |
校外住宿 | ① 《本科生不在学校宿舍住宿审批表》 ② 须学生与家长(属)来校当面提出申请后办理 | 学院本科生事务服务云平台 |
出国 | ① 《本科生出国(境)承诺书》 | 信息门户→应用中心→外事管理→学生出国(境)交流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 |
休学、保留学籍 | ① 休学、保留学籍申请 ② 上传附件 ③ 在教学秘书的协助下办理撤课或缓考 | 信息门户→办事大厅→本科生休学申请/保留学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