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紧紧围绕国家创新发展战略需求,培养适应和引领行业产业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迫在眉睫。为了努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岗位胜任力,现启动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树立创新型、综合化、全周期人才培养理念,紧跟技术变革新趋势和行业发展新动态,建设覆盖专业认知、行业认知、专业技能提升、岗位胜任力培养等全环节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建设原则
1.加强统筹。鼓励学院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统筹、研究与规划,努力争取学校、学院各类资源支持,聚焦学生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提升。
2.促进交叉融合。鼓励学院与学院、与高水平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大力推进文理工医多学科融合渗透。
3.紧跟行业发展。大力提升与国内外实力雄厚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能力,将优质资源融入本科人才培养。
三、建设内容
遴选建设一批校级创新创业中心(以下简称“校级中心”),主要开展四大类专项建设:1.产学共建课程(设有子项目);2.实践项目(设有子项目);3.产学联合培养项目;4.实践支撑体系。各专项及子项目建设说明见附件1。
四、项目申报
1.申报校级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实践教学工作基础扎实、成效突出;
(2)具备丰富的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经验;
(3)能够开展3个及以上类别专项建设。
2.项目团队:为了保障项目统筹有力、落实到位,每个校级中心设置1名总负责人,各子项目设置子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校内教师,熟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能够统筹项目建设所需资源,具备丰富的教学、校企合作经验。项目成员组成应结构合理、能力互补;与行业企业共建的项目,应具备足够的行业企业师资。子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3.暂时不具备校级中心建设条件的学院,可组织申报单个专项或子项目。
4.项目申报:由各单位统筹申报,集中提交材料。申报校级中心单位,各子项目打包填写一份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不申报校级中心单位,一个子项目一份申报书,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
五、项目管理
1.拟建设校级中心5-8个,项目内各子项目独立立项。根据学科特点、项目体量,每个校级中心资助30-80万元。
2.拟在非校级中心单位建设若干子项目,其中实践支撑体系专项8-10项,10-30万元/项;产学共建课程、实践项目、产学联合培养项目若干,2-20万元/项。根据学科特点、项目体量,确定每个子项目资助金额。
3.校级中心及各子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按照年度进行考核。运行良好项目将滚动资助。
六、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校级中心建设项目,认真研究谋划,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2.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签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husjjx@whu.edu.cn。联系人:冷老师68753840。
附件:武汉大学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