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

全院各研究生党(团)支部、各班级、学生组织、全体研究生:

为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院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实验室”等先进集体,“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计算机学院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申报集体中的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申报集体中的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科研氛围浓厚,在评奖学年度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 申报集体具有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风气,集体中的成员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二)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6.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7.申报者必须具备相应政治面貌,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须为正式党员,28岁以下共产党员(预备党员)可以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干部)。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331日:学院发布年度评优通知,下达评优指标(见附件1)

(二)41-49日:各党(团)支部、班级、实验室召开骨干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形成先进集体申报意向,由负责人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全院党(团)员、学生及干部对照个人奖项总结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形成申报意向,填写优秀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参评人名单,并通过党员大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参评人名单,并通过团员大会确定拟推荐人选;各班级召开班级委员会议讨论确定优秀毕业生、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人名单,并通过班级大会确定拟推荐人选;研究生党总支、研究生会结合工作考核情况通过会议讨论确定本组织的优秀个人拟推荐名单。各单位根据相应名额及投票表决结果确定本单位最终的优秀个人推荐名单和优先排序。

(三)410日—412日:先进集体申报负责人和班长(或党团支书)分别汇总好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获奖名单(见附件4)及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提交至相应辅导员处

(四)417日前: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审核确定院级表彰名单,推荐校级相应奖项名单,向全院公示;(注:校级推荐名单将从本次院级评优中获评先进的名单中择优产生)。

(五)421日前:公示期满,制作荣誉证书,发文表彰。

四、相关说明

(一)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要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在遵纪守法、安全问题、考风考纪和学术道德方面有处分或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生参评学年度评优资格。

(二)申请者最多可同时提交两项不同系列的优秀个人奖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不可兼得,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不可兼得,优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 .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

3. 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优秀个人申报表

42022-2023学年计算机学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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