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关于发展研究生党员的具体条件(试行)-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关于发展研究生党员的具体条件(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量: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武大组字〔2016〕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党员发展质量、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生党总支研究制订了发展研究生党员的具体条件,在研究生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觉悟

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经常主动与党建导师、辅导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交流和汇报思想动态;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每季度需向党支部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撰写态度要认真,思想认识要正确。

二、理论水平

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活动,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理论宣讲、思政讲座等。自觉学习党的章程,深入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成果。入学以来所修《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等政治理论课程成绩均需达到85分(A-)及以上,获评党校优秀学员者,可酌情放宽课程成绩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内须参加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需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内、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青年大学习的参学率须达到80%及以上,若在培养考察期、预备期(通常为一年)内学习强国积分超过3600分且月均积分超过300分(预备期需重新开始计算)可酌情放宽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要求。

三、学习科研

一年级研究生已修课程应全部及格,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应修完培养方案所含全部课程并及格。获得重大学术科研类成果或奖励者经党支部讨论并报学院研究生党总支讨论通过后可酌情放宽该项要求。未能按期达成阶段性毕业要求的同学,原则上暂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

四、宗旨意识

担任社会工作(党团组织和研究生会干部、班委会委员、助管等)需满半年或担任2门课及以上课程助教并得到师生好评;或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经学院认定的累计服务时间达40小时;或成功入选并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实践锻炼。同等条件下,长期担任社会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五、群众基础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情趣高雅,党内外群众评价好。团支部推优入党赞同率需达到60%及以上,确定发展对象时、预备期满考察时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同支部、同班级、同导师、同宿舍、同实验室、同课题组的同学均应有代表列入征求意见对象)意见支持率需达到75%及以上,且公示期无异议。

六、综合表现

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政治综合评价良好。经党建导师、辅导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考察谈话,评价均为良好。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和预备党员转正均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间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应当延长培养考察期限。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内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应当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以上条件请各研究生党支部严格遵照执行,请学院所有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自觉从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纪律作风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以入党誓词为镜检身正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2023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此条件执行,2022年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参照本条件执行。

本条件自学院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起试行,由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党总支负责解释和修订。